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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2月30日丨博奇环保(02377.HK)公告,于2015年5月,北京博奇与山西昱光订立BOT协议,据此(其中包括),北京博奇须投资、设计及建设昱光BOT项目,并运营、维护及管理昱光BOT设施并收取参照超低排放电价计算的收益,特许经营期为20年。自2018年起,本集团开始进行战略业务转型,并对自有资产进行结构优化。对于盈利不佳或亏损的项目进行合约结算方式调整或与对手方商讨资产回购。
就昱光BOT项目而言,于2019年底前后北京博奇与山西昱光开展了一系列商务谈判,致力将特许经营服务顺利过渡至运维服务及由山西昱光回购昱光BOT设施。并于2022年12月30日,北京博奇与山西昱光订立终止协议,据此(其中包括),山西昱光同意购买且北京博奇同意出售昱光BOT设施,代价约为人民币5070万元(不含税)。
集团一直根据BOT协议监察昱光BOT项目的表现。于2018年及2019年,昱光BOT项目产生亏损。鉴于保护本公司及股东整体权益及避免产生进一步的经营损失,集团与山西昱光于2019年底前后启动结算方式调整及昱光BOT设施资产回购的商务谈判。
于2021年9月,双方就山西昱光将回购昱光BOT设施达成初步共识,并签署了为期2年左右的运维服务协议,自此,昱光BOT设施的运营模式由特许经营转换为运维服务。随着独立第三方中介的审计评估工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于2022年12月30日北京博奇与山西昱光经公平磋商后订立终止协议。
由于出售事项,集团预期将确认亏损约人民币240万元,即出售事项所得款项扣除交易成本及昱光BOT设施面值间的差额。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计划用作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为免生疑,由于出售事项而将在集团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确认的收益╱亏损须待公司核数师进行最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