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2月24日讯“只用提供银行卡,就能轻松日入2000元?”以为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却害自己锒铛入狱!2月21日,江汉区公安分局常青街派出所民警远赴千里外的云南边境,抓获一名电信网络诈骗“跑分”嫌犯,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帮信罪”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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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公安抓获嫌疑人。通讯员杨子仪 张俊琦 摄
2月11日上午,刚完成一笔转账的姚女士突然接到反诈中心预警电话,被告知可能遇到电信诈骗,姚女士挂断电话后便立刻赶到江汉区公安分局常青街派出所报警。办案民警第一时间追踪涉案账户资金流向,发现有一笔转账在云南省蒙自市取现。
获取该线索后,民警迅速赶赴1600多公里外的蒙自市,调取嫌犯取款银行监控、取款凭证,锁定嫌疑人孙某身份。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孙某完成取款后已返回个旧市老家。
个旧市地处中越边境,为防止孙某越境潜逃,民警连夜赶往该市,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最终在个旧市大屯镇某村庄将孙某抓获。
据了解,孙某在云南省弥勒市打工时,遇到一名男子问他有没有银行卡和网银,如果有的话可以帮他赚点小钱,只要借他的卡帮忙收款就行了,孙某当即同意。
2月10日,男子通知说钱已到账,让孙某第二天早上到蒙自市取款。11日上午,孙某乘车到约定地点,在两名陌生男子的带领下,用自己的银行卡账户,先后在两家银行,通过柜台和ATM机取出款项20.8万元交给对方,随后对方给了他2000元“好处费”。
“我也觉得这个事不正常,就用银行卡收一下钱,然后帮别人取出来就能拿到2000元的好处费,我估计就是洗黑钱,但是因为这个钱太好赚了,就没抵挡住诱惑,没承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被抓获后的孙某十分后悔。
目前,孙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过程中。
民警提示:非法出借自己的银行卡,除了存在资金被盗刷的风险,可能还将面临5年内不能使用非柜面业务等惩戒措施,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长江日报记者谢冰林 通讯员杨子仪 张俊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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